日前,國家醫保局印發了《關于促進同通用名同廠牌藥品省際間價格公平誠信、透明均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國家醫保局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司負責人就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一、《通知》的主要目的和主要內容是什么?

國家醫保局于2023年12月底印發了《關于促進同通用名同廠牌藥品省際間價格公平誠信、透明均衡的通知》,主要目的是推動消除省際間的不公平高價、歧視性高價。通過匯總全國各省份集中采購平臺掛網銷售藥品的價格數據,重點對“四同藥品”,即通用名、劑型、規格、廠家均相同的藥品,統計了分布集中、有活躍交易的價格水平,作為監測結果推送給各省份醫保局以及當地的藥品集中采購機構。

《通知》要求各地將本地的掛網價格與監測結果作比較,排查發現顯著偏離監測結果的異常值,督促引導企業糾正不公平高價、歧視性高價,促使價格回歸到更加公允的區間。相關工作力爭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

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藥品價格實行市場調節,由企業自主確定,國家醫保局開展此次價格治理工作的考慮是什么?

企業自主確定藥品價格,是法律法規賦予的權利。同時,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等原則,不得實行價格歧視,也是企業自主定價需要履行的法定義務。以《通知》關注的“四同藥品”為例,企業自行在藥品集中采購平臺掛網并接受當地公立醫院采購,不同省份平臺掛網價格應當相對均衡,考慮省份之間運輸距離、市場規模、交易條件、回款效率等客觀差異,省際間的價格可以略有起伏,但不應該出現部分地區價格畸高的情形。比如某企業的常用藥葉酸片,在全國大部分省份的掛網價格都是每瓶12元,但是在個別省份的掛網價格達到了30余元,多出20余元的價差無法說明其合理性、必要性。類似的異常價格對于當地老百姓和醫?;饋碚f都不公平,不應任由不公平高價、歧視性高價侵蝕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

在具體操作上,各地醫保局和集中采購機構對排查發現的不公平高價、歧視性高價,要及時聯系約談相關企業,請企業主動糾偏,在價格方面公平對待各個地區。

三、不同地區藥品價格差異大問題由來已久,近期部署全系統集中治理的基礎和背景是什么?

長期以來,各省份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相互獨立、孤網運行,數據沒有互聯互通。少數企業利用省際間的信息差制定不公平高價、歧視性高價,但限于信息技術手段,價格主管部門過去主要靠“發現一起、處置一起、具體問題、具體處理”,效果不理想。

隨著國家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建設,打通省際間信息壁壘的軟硬件條件已經成熟。2023年9月以來,國家醫保局組織各地開展掛網藥品價格數據質量提升行動,匯總全部已掛網在售的藥品,保留有活躍交易的價格數據,把長期沒有活躍交易的價格數據轉入后臺管理。在確保數據真實完整可靠、信息互聯互通的基礎上,統計分析了藥品掛網價格的分布情況,把各個藥品分布集中、具有代表性的價格作為監測結果,統一推送給各地,幫助各地對潛在的不公平高價、歧視性高價進行系統排查。

四、此次藥品掛網價格治理是否有具體降價要求?

近年來國家醫保局開展了大量與藥品價格相關的工作,比如藥品集中帶量采購、醫保目錄談判、掛網藥品價格治理等,最根本的出發點都是支持和促進公平、公開、合法的市場競爭,維持正常的價格秩序。

本次藥品掛網價格治理,也同樣把增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良好價格秩序作為最根本的出發點,強調糾偏和止損,推動價格公平誠信、透明均衡,不是片面追求降價。監測價不是對標全國最低價格,而從現有的交易價格出發,使用統計方法,用中位數、眾數等把具有公允性的交易價格找出來。監測價本身是企業自主制定、能夠保障供應的價格水平,在企業可承受范圍內。對企業來說,是均衡區域間價格,是局部糾偏,不會出現普遍大幅降價情況。

五、這次政策調整對于長期受到詬病的藥品價格虛高問題能否起到治理的作用?

本次價格治理主要解決地區之間企業定價是不是公平的問題,而藥品價格虛高問題更加復雜,某種意義上說,已經超出了單純的價格范疇,而是各種利益分配關系的集中體現,其深層次原因存在于藥品生產、流通、使用的各個環節。相應的,治理藥品價格虛高也更加復雜,需打好組合拳,久久為功。

醫療保障部門將研究優化醫藥價格形成機制、常態化制度化推進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實施全國醫藥價格監測工程、運用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等市場化管理監督工具,與相關部門一道,在系統治理藥品價格虛高問題方面持續發力。

六、掛網藥品價格治理是否會影響醫藥行業創新發展?

本次價格治理針對少數企業部分產品利用地區間信息差形成的不公平高價、歧視性高價,從需求方視角看,是剜除病灶、防止損害擴大;從供給方視角看,是糾正偏差、回歸價格理性。這些異常價格不是醫藥行業創新發展的必要組成部分,不應該被視為醫藥行業創新發展的動力來源。

醫保部門貫徹中央關于推動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建設的決策部署,不斷完善醫藥集中采購市場的競爭規則,最終目的是在醫藥領域重塑風清氣正的市場環境和行業生態,使得以創新價值、質量療效等“產品力”為中心的良性競爭,取代長期橫行的以藥品回扣等“營銷力”為中心的惡性競爭。而隨著市場環境和行業生態改善,誠信經營、公平定價的企業可以在藥品集中采購市場獲得更大的競爭優勢。

國家醫保部門一貫旗幟鮮明地支持醫藥行業研發創新、提升質量。國家醫保局成立以來,創新藥品獲得更多更快進入醫保支付目錄的機會,提質藥品獲得更加明確的市場競爭優勢,醫藥行業過去以營銷為中心的發展模式開始被邊緣化。與6年前相比,中國藥品銷售前20名榜單上的藥品,大量創新藥、治療性用藥進入,大批輔助用藥、重點監控用藥退出,推進中國患者用藥結構的騰籠換鳥、提質增效。目前,國家醫保局正在研究完善新上市藥品價格形成機制,支持創新藥高質量發展。